保安本来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群体,其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是什么原因导致越来越多的保安逆道而行,不去保护,反去伤害人们的安全?保安犯罪有哪些类型?保安背后有什么隐忧?
背景
2009年3月22日晚10时许,我市道里区大型连锁超市二楼财务室金库内现金被盗。当日7时许,超市财务室工作人员上班时,发现金柜内的现金位置与前日结算时有变动,财务人员经过清点,发现两个金柜内原有的70万现金被盗走了259350元。
调查中发现,监控系统的录像显示当时该超市3名当班保安在财务室周边出现,尤其是22日凌晨3时20分至4时30分期间,保安宋红伟进出过金库,手中提有一个黑色皮包。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宋红伟交代了犯罪事实:宋红伟透支银行卡1万余元无法结算,于21日晚通过监控平台了解到金库的密码和钥匙存放的位置。22日3时许,他趁同事睡觉,自己携带旅行包、戴着手套到财务室,用密码和钥匙打开金库的门,从金库内盗窃了现金25万余元后,开启超市进货门,将装有现金的旅行包藏匿于门前的铁脚踏板下。
我市乐强小区居民齐某因对物业服务不满与物业保安发生口角。2009年9月的一天,该小区居民齐某因对物业的服务有意见而到物业办公室投诉,在言语中与物业公司员工发生了争吵。这时一名物业保安竟残忍地对七旬老人齐某下了狠手,用木棒对齐某头部连续击打3下,导致齐某严重受伤,在后来的一星期都持续在医院治疗,而行凶的保安仍在物业正常上班。该案件在某媒体播出后才引起重视,该保安也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调查
一位已退休的哈尔滨某保安公司管理人员介绍说,从事保安性质工作的人员分4类:一是公安机关组建的保安服务企业;二是各单位内部自建的保安队伍,负责内部治安秩序维护,不对外派驻;三是物业管理公司从事安全服务人员,占物业从业人员的20%;四是非正规保安服务企业,即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从事保安服务的“黑保安”企业。出现问题较多的是游走在公安部门监管范围之外的第三和第四类保安队伍。
针对保安“监守自盗”,哈尔滨律师协会副会长赵连勤认为,立法滞后制约了公安机关对保安行业的监管工作,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无法可依的状态使监管工作十分被动。由于缺少行业法律法规,一些社会人员到工商部门注册了保安咨询、劳务服务等性质的公司,在名称上也不叫“保安”,公安机关无法掌握保安行业的准确情况,无法进行监管。赵连勤说,保安员违法犯罪,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处理,企业违规经营问题公安机关则无能为力。更严重的是,一些企业对从业人员不政审、不培训、不严格管理,某些不法分子进入这一行业,给了他们以可趁之机。
目前有两部与保安行业有关的法律,也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地方。公安部2000年出台的《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组建。”而建设部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则规定:“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条例,物业公司可以自聘保安,从事保安服务。这就带来了一个管理难题:警方对保安公司普遍实行的证照前置审批,在物业公司行不通。例如,一家保安公司上一年若发生暴力事件,警方可不予年审吊销其执照。而对物业公司,警方只能查处肇事保安员,物业条例中对公司也没有罚则。这就是很多物业公司,指使保安员殴打业主后,仍然能够执业的原因。
社会学家赵瑞政指出,物业保安的问题只是一个缩影,目前酒店、民营企业、矿山等,都存在大量自聘保安。一些私营企业、娱乐场所、酒店、矿山、物业小区、商场等“私招滥雇”安保人员现象非常突出。这些安保人员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也少有培训,对外也不称保安,导致管理部门监管失控。
让保安市场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只有各地公安机关抓整顿,强素质,才能有效遏制保安市场混乱的局面。
保安是一个单位、一个小区的门面,也是一个单位、一个小区安全的“守卫者”。保安公司是如何替业主选择的?难道真的没有“底线”吗?记者发现,网上招聘保安的广告很多,大部分的公开招聘标准是:男,18岁到30岁之间,身高1.7米以上,初中以上学历,复员军人和有过相关经验者优先。
实际的情况又是什么呢?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有着10多年的物业管理经验,他说,现在保安招聘确实存在着门槛低的问题。据他介绍,现在,70%的小区保安都是物业公司通过招标,外包给专业保安公司的。行业的一个普遍现状是,保安公司通过老乡介绍、与贫困地区政府合作等方式,先把人招来。暑假到了,有的保安公司还会到学校去招人,可以说是“挖空心思”,真是缺人呀。在这种背景下,人员的素质就很难保证了。多数保安公司还是努力按照合同标准提供人,但也有一些保安公司连保安员最基本的素质都无法保证。这里面,有的人可能昨天还在老家种地呢,今天一到省城,穿上保安服就是保安,被派到所驻的小区了。有人可能会问,怎么不培训呀,一来根本没时间,好多岗都空着呢,这些人要赶紧去补位;二来,保安公司知道这些人干不长,也不愿意耗费精力给他们培训,顶多说一下岗位要求,至于记没记住只有保安自己知道了。那些不太符合保安标准的人,被派到一个物业公司后,如果这家物业公司没意见,就凑合用着;如果有意见,保安公司就再把他调到另一个小区去,不出大事儿,没听说不要的或辞退的。
这位人士还介绍说,除了供需矛盾外,最突出的矛盾就是职责与收入的矛盾了。现在,人们对保安的要求越来越高,经常有业主到物业给保安提意见,要求保安年轻力壮、待人礼貌、言行得体……但反过来,业主并不愿意为他们的高要求提供成本,现在物价上涨,但物业费并不涨,还有许多业主不交物业费,那保安的工资从哪儿来?现在,保安拿到手的工资平均在1500元左右,比工地上的农民工还低。不解决工资、待遇这个根本问题,光靠培训、管理是不行的,这也是有的业主抱怨保安‘小弟变大叔’、在岗没精神、甚至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北京市的做法引人关注。据了解,北京市去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一文件明确规定:开办保安企业须经公安机关前置审批,工商部门才给予办理营业执照。这样不仅从源头上堵住了非正规保安企业进入市场,而且建立起了公安、工商联合执法的机制,公安部门列入违法犯罪黑名单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不给予年审。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一批非正规保安企业被准许加盟到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旗下并接受管理,支付加盟费用并以北京保安名义开展业务,合格的非正规保安企业被“招安”;此外,不合格的非正规保安公司工商部门不予年审,新建保安公司不符合规范的,被工商部门拒绝审批。
赵连勤说,清理整顿只能解决一时问题,要想从根本上使保安行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必须通过保安立法来解决。本刊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人大已对保安业立法作了前期准备,《保安法》已进入立法机关工作日程安排范围。